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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自倍尔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1. 基本方针

    本公司尊重个人隐私(名字、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为此,本公司依照以下宗旨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1. 本公司将遵守个人信息相关法令,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实施适当的运用。
    2. 本公司将以公正合法的手段获取个人信息。
    3. 本公司在管理个人信息时,会尽力预防非法访问、破坏、篡改、泄漏等,并采取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
    4. 本公司将持续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力求不断完善。
  2. 关于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1. 本公司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获取信息时所表明的使用目的的范围内。
    2.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者。
      1. 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2. 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依法行事的情况下
      3. 在无法识别某一特定用户的状态下公开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场合
    3. 本公司将保持用户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并对其安全性进行管理。在与第三者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或者将使用个人信息的相关业务委托给第三者时,本公司将对第三者就关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证及管理能力进行严格监督。
    4. 本人想要对其自身的个人信息进行确认、订正等时,请与本公司的受理部门或者广报组联系,我们将在确认本人身份的基础上给予迅速恰当的处理。
  3. 关于特定个人信息保护

    1. 本公司遵守“行政手续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的使用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以及相关政令、部令、指导方针等,并对个人编号及特定个人信息(以下称为个人信息等)进行恰当的处理。
    2. 本公司将特定个人信息等用于获取信息时所表明的使用目的的范围内,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依法行事的情况下,否则即使本人同意也不会向第三者公开/提供。
    3. 本公司在获取、使用、保管、提供、删除/废弃特定个人信息等时,会遵守指定的规程/规则,采取措施实施恰当的处理。
    4. 本公司认识到特定个人信息等的重要性,依据指定的规程/规则,采取妥当的安全管理措施。
    5. 本公司针对公司内特定个人信息等处理相关的投诉及咨询,设置了负责特定个人信息的窗口来进行迅速妥当的处理,积极致力于问题的解决。
  4. 咨询窗口

    用户对本保护方针的意见和疑问,以及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咨询,请与本公司的广报组联系。

2005年4月1日制定
2016年1月1日修订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在获取个人信息时,在明示、通知或者公布其使用目的后,将在所需范围内获取个人信息,并在其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信息。关于本公司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如下所示。

  1. 本公司名称:阿自倍尔株式会社
    请通过本公司的代表总公司所在地链接了解详细信息。
  2.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人员:阿自倍尔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总责任人
    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相关咨询/联络 窗口
  3.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1) (1) 客户、生意伙伴个人信息

    获取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获取个人信息的种类
    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送关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资料(包括公司简介、目录、宣传册等)
    为本公司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持
    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策划、研究和开发
    发送本公司主办或参加的展览会、宣传活动、研讨会、促销活动、市场调查、礼品赠送等的相关通知
    展览会、宣传活动、研讨会等的视频、图像及声音的记录
    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情况及使用环境等的调查及营销活动
    提供合作公司等的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
    应对咨询和请求
    获取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目的
    商谈和洽谈的实施及联络
    向责任人提供信息及联络
    本公司设施的出入管理
    与上述各事项相关的业务
    ・姓名
    ・住址(个人住址或法人住址)、邮政编码
    ・法人(公司、组织、团体)名称、事业所名称、所属部门
    ・职务名称、职员分类、资格及其他与职业相关的事项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内线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其他指定的联络方式相关事项
    ・产品、商品的购买履历
    ・与个人相关的影像、图像或声音、其他信号等

    (2) 股东的个人信息

    获取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获取个人信息的种类
    股东或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依据法律法规制作文件、记录、数据
    股东及股份的管理业务
    理解本公司的事业,实施有助于与本公司建立良好关系的各种措施
    与上述各事项相关的业务
    ・姓名
    ・住址(个人住址或法人住址)、邮政编码
    ・出生日期(包括年龄)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内线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其他指定的联络方式相关事项
    ・与个人相关的影像、图像或声音、其他信号等
    ・股东持股数

    (3) 求职者的个人信息

    获取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获取个人信息的种类
    本公司招聘活动的各种信息(公司说明会和主页的更新等)的提供及联络
    本公司的筛选录用及入职手续
    本公司招聘活动的数据分析
    确定入职的情况下,入职本公司后所有的人事管理业务
    ・姓名
    ・住址(个人住址或法人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其他指定的联络方式相关事项、性别
    ・出生日期(包括年龄)
    ・学历、工作经历、资格考试、适应性测
    ・年收入、体检数据、家庭情况等其他雇用管理信息
    ・与个人相关的影像、图像或声音、其他信号等
    ・其他由本人根据希望的职业种类和雇用条件提交的信息
  4. ※各个个人信息包括仅凭该信息本身并不能识别特定的个人,但可以很容易地与其他信息相匹配,从而识别和区分个人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能会通过以下内容共同使用个人信息。

  1. 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的项目
    姓名、联系方式的相关信息(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工作单位信息的相关信息(所属公司、部门名称、职位名称等)、咨询内容、委托内容、商品购买的相关信息(购买履历等)、与个人相关的影像、图像或声音、与合同相关的内容
  2. 与本公司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人员范围
    azbil集团关联公司
  3. 共同使用的目的
    如前项(1)~(3)所述目的
  4. 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管理责任人名称
    阿自倍尔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总负责人
  5. 本公司的名称、住址、代表的姓名
    阿自倍尔株式会社
    请通过本公司的代表总公司所在地链接了解详细信息。

个人信息的披露需求

本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迅速应对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的关于持有其个人数据的披露、内容的修改、追加或删减、停止使用或删除的请求。请向以下咨询处提出关于披露个人信息等的请求。
https://form.azbil.com/form/pub/contact/privacy_form 
申请个人信息的披露等时,需要办理本人确认等手续。我们会向申请者发送申请所需的文件等。
我们不接受直接到公司的来访申请,敬请谅解。
如果无法满足披露等需求,本公司将附上理由并予以通知。

<本公司宣传组的联系方式>
填写咨询问询表:请点击

以上

关于浏览器缓存(Cookie)及网络信标的使用

  1. 我公司在公司网站中使用了“浏览器缓存(Cookie)※1”及“网络信标※2”。
    1. 用于根据顾客的访问履历,向顾客提供我们认为有益的我公司的服务,或者合作伙 伴的商品、服务等信息。
    2. 用于分析访问我公司网站的倾向性,从而改善我公司的网站。
    3. 用于收集顾客是否打开我公司所发送的邮件,或者顾客之后有没有访问我公司的网 站等信息,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
    4. 用于查明和解决网站及网站服务器发生的问题等的原因。
  2. 顾客可以对自己所使用的浏览器进行设定,设定为有浏览器缓存发送过来时通知,可以选择是否接收浏览器缓存。
    不过,拒绝接收浏览器缓存时,我公司网站的功能等使用范围将受到限制。

※1 浏览器缓存(Cookie)
当顾客在浏览网站时,向顾客浏览器发送的作为标记的数据。有了该浏览器缓存,当顾客再次访问网站时,便能够非常方便地使用网站。 使用浏览器缓存虽然能够识别顾客所使用的电脑,但是无法识别顾客个人。

※2 网络信标(又称网页臭虫)
是在网页中嵌入较小的图片,与浏览器缓存一起在网站服务器端记录顾客访问我公司网站状况的技术。
通过该技术只能取得顾客浏览器及OS、访问过的网页等使用信息,无法进行顾客个人的锁定及信息的取得。
以上个人信息在网站中的使用规定